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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解读

日期:2020-07-24 09:37 作者: 阅读:[]

一、优先征集

1、大学生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治考核、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以及体检绿色通道,推行“一站式办理”和“一站式服务”。

2、大学生(含高校新生)经体检政考合格后可直接确定为定兵对象,并在应征地征集计划内优先选择入伍去向,优先安排到技术密集型和新型武器装备军种部队服役。

二、经济待遇

(一)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1、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增发家庭优待金50%。进藏、进疆及高原条件兵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在现行标准3倍的基础上,专科增发0.5倍。

2、其家庭还应享受的其他军属待遇,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大学生当两年义务兵获得的经济报酬(以孝南区城镇户口青年服义务兵役为例,按201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计算),专科生可达12.75万元(其中进藏、进疆及高原条件兵的可达20.39万元)。

(二)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

1、湖北省:2020年及以后从湖北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其入伍次年8月1日前,由入伍地县级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其中,专科学历毕业生每人1000元,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

2、孝感市:孝感市政府即将出台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措施。拟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专科毕业生6000元、在校大学生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入伍奖励金,所需经费纳入市级财政统筹。

(三)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及时发放到位。

三、政治待遇

(一)选取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士兵(含大学实习期入伍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定级定衔优待。对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考试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士官确定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在实习期间入伍且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二)报考军校

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后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三)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四、升学、复学

(一)复学(入学)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

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四)专升本

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五)复学转专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免修军事技能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五、就业

1、高校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教育部将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3、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县乡机关招录计划的15%。

4、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含5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基层专项招聘岗位计划,也可同等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5、招录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全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

6、各地在每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可安排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直接服务退役军人的事业单位,每年招聘岗位中面向退役士兵(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比例不低于1/3。

7、全省每年安排不超过国有企业招聘总数10%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8、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服现役期间的奖惩情况、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经历等作为录(聘)用的重要参考。

9、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录培养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报名和录用

六、创业

加大退役士兵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予以优先支持,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贷款期限内按规定予以财政贴息。

七、参军入伍专属银行卡

凡从湖北省入伍的现役和退役士兵,凭入伍通知书和义务兵证、士官证、退役证等有效证件,可在各大商业银行省内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参军入伍专属银行卡,享受优先服务,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和跨行转账费,并可购买军人专属理财产品。

八、保障性住房

2020年及以后从湖北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被正式录(聘)用,符合条件的,可在安置地或工作地(两者任选其一)优先申请保障性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适当提高其最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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