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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程序的通知

日期:2019-09-06 20:38 作者: 阅读:[]

各学院:

2017、20182019级由学校代缴费成功的学生,按照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1、住院报销所需材料: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明细和收据。

2、报销程序:

(1)在孝感市内(不含县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学生:住院前后,均可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孝感市市民之家办理《临时社保卡》(注:办理临时社保卡时要交押金50元,在医院结算之后到原办卡处退卡退押金),《临时社保卡》可由参保人员的亲属代办,出院时凭《临时社保卡》在医院即时结算医疗费。

(2)在异地(含县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学生:住院前或住院三天内,须向孝感市医疗保险局(0712-2281652)报备,不报备的药费只报销35%(市医保局文件规定)。由个人先垫付全部医疗费,返校后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孝感市市民之家办理报销手续。

(3)外伤住院学生:当天须向孝感市医疗保险局(0712-2281652)报备,市医疗保险局做医疗调查进行界定后方可报销。

(4)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2333社保服务电话咨询。

湖北职院学工处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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